來自一位基督徒的聲音
第一次在部落格中分享關於時代議題的東西,其實從早期就想認真寫,但每次都寫到一半竭盡文字而夭折,上一次關於社會議題的真正長文也是發在臉書的網誌上,這次就算是一個嘗試吧。
不過沒有想要部落格紅的意思,畢竟以前太多不堪入目的文章了...但極力希望大家將這些文字推廣出去,至於分享的方法拜託請用我FB上面的文字去分享,排版比較好也許會比較多人想要看。
嗨大家,我想分享一個虔誠基督徒朋友對同性婚姻立法所說的話,起因是我拿了這篇文章給他看,問他裡面是不是真的,以及他的看法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61209web001/
然後他就回覆我這些文字,當中不是以社會律法來論述,而是純粹以一個信仰者角度出發,和大家分享:
(雖然文章中有些觀點是天主教不是基督教,但拜託先看完,勿戰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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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時候覺得蠻無力的,對於一些關於教會聖經基督徒的文章。
但畢竟每個人都有發表自己立場和觀點的自由,只是對於很多基督徒,我也是,沒有做好見證感到慚愧也很抱歉,以下只是我的一點想法:
關於罪,甚麼是罪?同性性行為是不是罪?誰有罪?
我覺得立專法不是教會也不是上帝的心意,不會有一步一步來或是妥協的的灰色地帶。上帝是公義的神,義與不義是非黑即白的,至於什麼是義、甚麼是不義?只有上帝有資格來審判。聖經裡沒有明確說同性戀是不是罪,但我知道我們每個人都有罪,小寶後面說「就像我常罵小孩,也是一種罪。但我不會用這項罪去評斷他人」 罪沒有甚麼小罪大罪之分,罪就是罪。聖經也一再強調不要論斷人,雅各書四章11-12節說「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關於婚姻,是上帝賜給人的祝福一種方式。
祝福有很多方式,有些人是婚姻、有些人是語言天賦、有些人是財富,上帝對於每個人有不同的心意,有些人一生中會經歷婚姻、有些人不會,每個人的際遇不同。所以我覺得現在以一夫一妻為主流社會環境和教會裡,常常忽略其他群體,不僅對同性戀,對年紀大的單身者、對單親家庭,都是很大的壓力甚至歧視。
婚姻的確是人與人、也是人與神的關係,聖經裡也說「神所設立的婚姻是夫妻二人合為一體」,但我覺得不能和立法混為一談,神的律法和人的法律,根本就是兩回事,在我看來,現在極力反抗法案通過的教會,是把信心和公義建立在人的法律之上,或是想把神的律法貫徹在人的法律中。固然神的律法是最要緊的,但不應該是以這種形式加諸,不然按聖經裡說「除耶和華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人」,那教會不就也要起來抗爭,立法禁止人拜其他神?另一方面,我看到網路上說「在美國教會不幫同性戀證婚是觸法」,但在臺灣完全沒有這個問題,所以如果牧師害怕,幫同性戀證婚是如文章所說「代替上帝認定同性戀不再是罪」,那大有選擇不證婚的自由,也不會被罰。
關於性,也是上帝賜給婚姻的其中一個祝福。
我不認為非生殖行為的性和保險套是有害的,生兒育女也是婚姻裡的祝福,但也不是每個夫妻都會生兒女,所以生小孩只是性和婚姻裡包含的一種祝福形式,生殖不是性的唯一目的,性還包含促進與連結婚姻裡二人的關係。性、婚姻、家庭,在基督信仰裡是緊密相關,性是神聖與美好的,沒有婚姻的保障與愛的心意,是玷汙了性的神聖性和美好,但以現在的對立與抗爭形式來回應性自主權的自由,以及試圖引起教化作用,我認為不是最恰當的。
關於文章的內容,我不熟悉臺灣的教會體系,但我非常不認同盲目跟從牧者、不經思考的信仰,那樣對我來說不是在信神,是在信人。文章裡面提到同性戀被帶去驅鬼以及不友善的對待,我只能說很扯覺得無言,母親為了「了解」並「拯救」兒子,讀神學院成為牧師。拯救人不是人的工作,是耶穌的工作,而且已經為每個人釘在十字架上完成拯救的工作,不是只有同性戀要被拯救,每個人都需要。
看到Joseph說「你就是覺得自己是不被神接納的」,我覺得很難過,神是樂意接納每一個人的,教會也應該要成為接納的榜樣。羅馬書15章7節說「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神都已經明明的說接納我們每一個人,卻因為周遭不友善,或是自己的罪咎感,而覺得自己不是被接納,上帝一定也很難過。
關於經文的解釋,看到聖經裡的經文該如何解釋,以前每年寒假我會去參加大專靈修班 (就是一個全台灣大學生一起學習怎麼讀聖經的營會),當然不是憑自己的意思和感動來解釋,更不能以單一句話就斷章取義,要從整卷經文的脈絡、歷史背景,還有上下文的連接,多方面來檢視,還有禱告也是很重要的,和上帝建立彼此靠近的關係,祂會親自讓我們明白經文的意思。
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你的問題,也很樂意再一起討論分享想法,如果你願意,也可以試試看親自問問上帝,相信祂一定很樂意回應你。
和你分享一段我很喜歡馬太福音七章裡的經文:「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
謝謝你耐心看完這些超長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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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朋友的文字我想加一點點內容,用我一個非基督徒的觀點出發再解釋一些。
我基督徒朋友對於他們宗教認識算深刻,雖然只是跟我差不多二十幾歲的年紀,卻參加過全台灣大大小小的各種營會,包含讀經的、宣教的,一年一次的、兩年一次的,他幾乎都有參與,我得說自己曾經懷疑他是宗教狂熱分子,或者說她真的是。然而卻是個結合理性與感性的宗教分子,我們都知道宗教幾乎是純粹感性,如同我貼給朋友看的文章中寫道「小寶說:『每個教徒回想起來自己信教的開始,聽起來都是一些很反智的經驗,像是讀到某段經文突然哭起來,但這就是宗教。』她說的沒錯,隨便問一個教徒,他都可以告訴你,自己在人生困頓時,腦中如何浮出一段經文,並從經文裡得到力量。這不是反智,這是宗教。」然而她卻能夠將聖經經文與時代進展結合後再給出解釋,敬佩至極。
關於朋友在這大段文字中的一些敘述,我曾經與他聊過這些認知的問題,我得到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對於一個信仰者來說,神的旨意確實是大過於人。當有一天他們真的必須在人與神之間作抉擇,虔誠信徒們也許大多會選擇神,然而他們相信神會給出最好的安排,因此沒有擔憂沒有畏懼,而他們相信神不會讓人們受苦受難受害。他們把自己交給神因為不用擔心未來,只要每天保持開心、勤奮、積極的將信仰實踐在生活上,那就是人生的意義。然而這個交給神的動作,以及經文的解讀的翻譯,就會有各種不同解釋了,有些人從頭就是選擇相信同性戀是神所不允許的,有些人選擇相信同性戀可以存在但不是最自然,有些人則像我朋友一樣願意接納同性戀者並且認為神對大家都是公平的,「固然神的律法是最要緊的,但不應該是以這種形式加諸」,即是說出神其實不矛盾,祂希望人們都遵守他的律法,但同時祂也愛每一個人,不遵守律法的人也要愛阿,因為祂是萬能的神。
重要的是,神會要信祂的子民們做出這些傷害別人的事情嗎?信仰不是教導我們要做好事,說好話,用善良的心面對人們嗎?如果有些事情是神不能接受的,祂派你來人世間替祂工作,會是信仰者們現在的作為嗎?如果信仰者們對於聖經真的貫通,套句我朋友說的耶穌的故事,祂曾說過「你們當中誰沒有罪的,就可以拿石頭砸她 (一位行淫的婦人)」我們現在都站在同性戀者的前面,而信徒們是否丟出石頭,就看自己對於神的旨意以及聖經內容的理解了。人的律法存在是為了最低底線,而神的律法存在是為了道德修行,我欣賞崇尚道德而在人世間活地超俗的人,但那不代表所有人都一定信教也一定如此。
然而最痛心的就是現在的有些人 (也許是大部分了?) 即便不是信徒,卻只關心自己的利益,覺得自己討厭的人事物都消失在世界上,這也許是人的天性,但不該是我們做為社會人該有的氣質,人們都會心情不好、與人吵架、羨慕忌妒好的東西、想偷搶甚至對人想入非非,但在現代尤其是民主國家,這些事情就是希望人民能夠了解並且透過教育、社會化的過程來讓大家知道有些事情有些事情好壞、對錯沒有一定答案,而是自己去判斷。還是一樣的,法律存在是為了最低底線,而法律建立在政治身上,政治建立在人民身上。沒有人想要有動盪,然而民主社會可貴的地方就是每個人都能發出聲音,都能對社會造成各地分散的漣漪,而當這些漣漪同步成一樣頻率時,那就是海嘯,就是社會要改變的時候了。
沒錯我們有許多議題要討論,國際地位、經濟退步、人才外流、科技研究、政黨鬥爭,那麼一起努力在所有議題上,不是很好嗎?只要是人的事情都是重要的,我想這是我在二十歲體悟出來的道理,真的希望台灣社會能因此而有所成長一點,而不是激進反對同婚的人成天不去面對反對的本質與修法的意義,激進支持同婚分子每天都在抓激進反同分子的把柄。是人的熱情、人的溫柔、人的願意發聲讓台灣如此多元與美好,希望能再次看見台灣最美的,人的風景。
我想那就是現今的台灣。即便有人不喜歡某些人事物,存在就是存在,我們可以不同意一些聲音,但是誓死捍衛他們說話的權利,這就是我們貴為民主國家的核心價值阿。
我本身是一位佛教徒,甚至有時候我懷疑自己是不是佛教徒,因為其實我不吃素,也沒有修行,我擁有各種喜怒哀樂與七情六慾而沒有超脫,只是從小跟阿嬤一起看了卡通版佛祖的故事,然後聽很多佛經,看師父在電視上講台語,學了一些阿嬤拜佛的動作,以致於我現在睡前會拜拜,手上戴著佛珠,在黑暗中不安害怕時會念阿彌陀佛,如此而已,不算是個虔誠的信仰者。然而看到了我朋友的這些文字,我知道了信仰的力量有多大,也寧可相信虔誠基督教信徒們都還是有愛的,只是有些人愛的方式可能誤解神的意思了,我們支持者是否也能包容而減少互嗆呢?在媒體上、在公眾場合裡請願甚至上街發聲是必要的,但互相對立不會讓這個法案狀況好轉,希望能在網路中減少他們所謂「彩虹霸凌」,我也覺得某些加害人覺得自己是被害人很醜陋很哭腰,就稍微嚥一下氣吧,法案通過的那一天,屆時藍天自然會抹上彩虹,人們自然會顯現笑容。
加碼:
婚姻平權大平台 http://www.equallove.tw/
社會議題系列:滿滿的,大平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dnUCfSTZ1c
大概要說的就是這些 (怎麼好像比我朋友文章長阿糟糕了),另外我朋友的言論也許還有涉及到一些聖經解讀、天主教與基督教的不同、性解放是否適合等等議題,不是在這次的範圍內,那些就是遇到時再來詳細討論吧。
天佑台灣,好久沒說了,現在聽起來好像有點幼稚呢。
我想不是天佑台灣,而是島民們守護台灣,在這個議題裡我只是剛好成為了幸運的多數異性戀者,說真的不關心也仍然不受任何影響,但這就是台灣人,不只我一人,許多的我們相信天色漸漸光,然而在光與未光之時,無論身分我們都奮力工作著,耕耘著這塊豐沃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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